【资料图】
补贴对象及条件
1.本业务核定范围为首次参加我省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满3个月(包含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补缴)的参保人员,参保有效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的劳动者。
2.享受新增岗位补贴的劳动者参保归属地为连江经办机构管理范围内的。
申报材料
劳动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福建省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对无法通过社保卡账户发放的人员、可提交本人的个人银行账户)
3.《2023年度个人申领新增岗位补贴登记表》(详见附件)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